2008年全市交通系统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8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08]19号)和《省交通厅党组关于在全省交通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和省厅、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行业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全面加强我市交通行业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推进依法治交,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整治和预防行业不正之风,构建“法制交通、服务交通、责任交通、廉政交通、效能交通”,促进咸宁“两型社会”建设。

二、评议对象

全市交通行业每条战线、每个部门都是民主评议的对象,每个“窗口”服务单位和从业人员都是交通形象,都有纠风工作的任务。评议对象包括局机关各科室及局直具有行政管理职权的单位和部门,重点是面向社会行使综合行政管理职能的公路、运管、征稽、港航、海事、质监等业务主管部门,以及车站、港口、码头、车船等交通窗口行业。

各县市区交通局同步被列为当地政府今年政风行风评议单位,县市区交通局及下属相关单位均属评议对象。

三、主要目标和任务

1、改进工作作风。深化执行力大讨论、解放思想大讨论和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廉政交通三做起”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法制意识、效能意识、实干意识、节俭意识和廉洁意识,使广大干部职工情系民生、勤政廉政、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优质服务、务实高效的意识普遍增强,作风明显改进。

2、创新工作机制。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加强交通电子政务建设,推进交通上网工程,推进网上电子审批,简化行政手续,规范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责任,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和一次性告之制等,使办事程序进一步规范,办事质量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提升。

3、纠正不正之风。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理念,大力查处执法不公、执法不廉、执法不文明、以罚代管、以罚代纠、以罚创收、吃拿卡要、刁难群众、与民争利,漠视群众疾苦、损害群众利益、加重群众负担,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不作为,乱作为等不正之风,使执法更文明、管理更规范、服务更诚信、成效更明显。

4、健全监督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进一步建立健全交通建设、运输市场、规费征稽、行政审批、人劳制度、财务管理等工作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建立办事规则、运作流程、行为标准,基本形成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检察、司法和社会等多重监督的立体监督网络。

5、创建文明行业。大力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创建,进一步完善具有交通特色的文明服务标准和行为规范,真正做到工作职责明确、服务标准具体、管理体系规范、办事规程公开、社会监督顺畅、考评制度透明和奖惩严格兑现,使全市交通行业政风行风建设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四、评议的主要内容

以优化环境、关注民生,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为主题。评议的主要内容是:

l、强化领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一查领导体制是否健全,组织、领导、机构、专班是否落实;二查工作机制是否完善,方案、动员、宣传、部署、检查、考核是否贯彻落实;三查运行程序是否严谨,责任是否清晰、目标是否明确、机制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落实是否到位、成效是否明显、群众是否满意。

2、勤政为民,提高交通行政效能和执行力。一查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有效解决影响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问题,看是否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解群众之所难;二查行政效能,是否落实效能建设各项规定,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是否存在办事拖拉,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三查工作作风,看服务是否便民,是否门好进、人好找、脸好看、事好办。

3、政务公开,确保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一查信息公开,看是否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扩大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范围;二查行政审批,看是否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是否服务基层、优化环境;三查行业监管,看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是否公开、公正,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是否存在重大隐患,有无违反招投标程序、规避招标、暗箱操作和质量安全意识淡薄等行为。

4、依法行政,推进交通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一查执法是否公正,看有无执法不严、违法不纠,擅自减免交通规费、串通逃费,随意处罚和乱用自由裁量权等问题;二查执法是否规范,看有无违反法定程序、越权执法、趋利执法、以罚代管,以及不文明执法、甚至野蛮执法等问题;三查执法是否廉洁,看有无乱用职权、以权谋私,乱收费、乱罚款、乱设站以及吃拿卡要行为。

5、执政为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一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尤其是农村公路建设中,看是否有挪用拖欠征地拆迁款、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是否有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案件;二查交通运输市场,看证照登记发放、线路(运力)审批是否依法依规,市场秩序是否规范、有无对垄断市场或欺行霸市行为处理不坚决、处理不落实等问题存在;三查水路运输安全是否做到制度健全、责任明确、措施得力,有无重大安全隐患存在或整改不力等问题;四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进行了认真受理,积极整改,是否落实整改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质量反馈结果。

6、严格管理,加强交通职工队伍自身建设。一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是否落实,看有无乱设帐户、坐收坐支和私设小金库等违纪违规行为存在;二查廉洁自律规定是否落实,看有无奢侈、腐化、贪污、受贿等违纪违规问题存在;三查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看有无承诺失信、敷衍塞责等问题。四查交通服务窗口的管理理念和服务意识,看是否开展各类文明窗口创建活动,自觉维护交通形象,创建交通品牌,是否切实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等各项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是否结合实际大力推行一站式服务、全程跟踪服务、预约延时服务等便民措施,不断提升窗口服务水平。

五、评议的步骤和方法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7月)

l、宣传发动。全市交通部门要层层召开动员会,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文件,真正做到交通从业单位、从业人员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真正做到我知晓、我参与、我奉献、我为行评工作加一分。

2、营造氛围。各级交通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及自办板报、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宣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内容、步骤、方法和目标,宣传部门职能,展示近年来政风行风建设成就,公布服务承诺及便民措施等,宣传交通部门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事迹,宣传交通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的举措。

3、查摆问题。首先,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觉查找部门和行业中存在的、群众关心关注的、反映强烈的问题。其次,要采取明查暗访、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通过互联网、专线电话、信函等多种渠道,广泛听取和征集人大、政协、政府有关部门、行评代表、服务对象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对外界提出的具体问题,要认真疏理分类,认真分析研究,认真整改落实,认真沟通反馈。

各单位要在8月10日前,写出详细的自查自纠报告,并报上一级交通部门。

()纠建并举,集中评议。(8月—9月)

市纠风办将采取第三方评估、集中评议、县市区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被评议部门开展民主评议。并将通过问卷调查、公布举报电话、电话随机抽访、行风热线、信访举报、网络举报、明查暗访、聘请特邀监察员等多种方式收集各评议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并适时向各单位通报。交通各部门要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强化督查,力求从源头入手,从建立长效机制入手,解决好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各县市区交通部门也要积极与当地纠风部门衔接,加强工作联系。

(三)建章立制,全面整改。(9—10月)

各单位要将提高认识、查摆问题、整改提高、建章立制、提高交通职工队伍整体素质贯彻于行评工作始终。对自查和社会各界提出的问题要认真疏理归类,能及时解决和通过努力能解决的问题,要限期解决。暂时无条件解决的,要列出整改计划。对涉及政策性的问题,要做出说明,让广大群众真切感受到交通部门的整改工作力度和评议效果。

六、评价体系

民主评议实行全省、市统一,分级考核,分别计分。市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行百分制考核,其中第三方评估60分、集中评议20分、部门自评10分、领导评议10分。

第三方评估主要包括问卷调查、随机抽访、“上线”测评等。随机抽访是指采用电话调查等形式进行随机访问,请被访问者对参评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作出评价。上线测评是指根据《咸宁市“行风热线”上线测评办法》,对参评单位上线情况进行考核和测评。

七、工作要求

总的要求:统一组织,分级负责;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突出重点,整体推进;面向社会,群众参与;评议系统,覆盖行业;纠建并举,注重实效。具体要求是: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要认真学习《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8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提高对交通部门参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作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推进交通各项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实摆上各级领导班子的议事日程。要根据《市纠风办关于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市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评分细则》和《咸宁市“行风热线”上线测评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内容、步骤、方法、目标和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2、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工作专班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要集中主要精力具体抓,班子成员要按工作责任制的具体要求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各单位要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名单,连同实施方案于8月10日前报市局行评工作专班。

3、分工负责,履行职责。各单位要坚持“统一领导,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方针,全力以赴做好职责分工范围内和评议工作专班交办的各项工作。公路、运管、征稽、港航海事部门要对本单位、本系统政风行风评议负总责,各县市区交通局对属地范围内的政风行风建设负全责,各车船、港站、码头、收费站(所)等交通“窗口”单位要对本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负全责。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发动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投身于民主评议活动,努力形成人人参加学习,人人提高认识,人人参与评议的氛围,促进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本单位、本部门工作的支持、理解和信任。要及时印发行评工作简报,及时报导行评情况,指导行评工作。

5、选好代表,强化监督。各地选聘代表时要注意参评人员的广泛性、代表性,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评代表、新闻工作者、运输企业领导、个体运输户中选聘政治素质高、参政议政能力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直言的同志。

6、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单位要把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最突出的问题纳入自查自纠的重点。要对查出的问题认真疏理分类,分析产生的原因,突出重点深入整改,做到知错即改、边整边改,务求实效。

7、端立态度,严明纪律。各单位要严格遵守评议工作纪律,加强与纠风办和评议代表的沟通和联系,尊重评议代表的调查权、监督权、评议权和表决权,真心诚意敞开大门接受代表和社会各界的评议和监督。发现案件要立即查处,特别是对评议期间顶风违纪的人和事要一律从严查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管理,对因工作失误、工作不力等原因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取消本单位、本部门和个人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实行跟踪问责、一票否决。

8、上下联动,加强沟通。各地各单位要及时将行评工作开展情况向上一级交通部门报告,加强上下沟通。同时要积极争取当地行评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主动加强与行评代表的联系与沟通,积极配合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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